《中国心理学会-中国科学院心理研究所心理咨询师水平评价规范(试行)》(以下简称《规范》)提出,中国心理学会和中国科学院心理研究所联合成立心理咨询师水平评价工作指导组,负责水平评价工作的规划、协调和指导;设立学术与技术委员会负责心理咨询师水平评价的学术咨询、技术支持与专业审定工作;设立监督委员会负责检查、监督心理咨询师水平评价工作。
中国心理学会和中国科学院心理研究所(简称“一会一所”)将严格按照《规范》要求,联合开展心理咨询师水平评价工作,践行责任担当,满足行业需求。
《中国心理学会-中国科学院心理研究所心理咨询师水平评价规范(试行)》(以下简称《规范》)提出,中国心理学会和中国科学院心理研究所联合成立心理咨询师水平评价工作指导组,负责水平评价工作的规划、协调和指导;设立学术与技术委员会负责心理咨询师水平评价的学术咨询、技术支持与专业审定工作;设立监督委员会负责检查、监督心理咨询师水平评价工作。
中国心理学会和中国科学院心理研究所(简称“一会一所”)将严格按照《规范》要求,联合开展心理咨询师水平评价工作,践行责任担当,满足行业需求。